VICKie

九点十四分,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,地暖很暖和,夜色很美。

二十分钟前,我说——Maybe I like him.

我记得之前下飞机的时候是中午,韩国南部的天空极为清透。我透过玻璃看到一只很大很白的海鸥在盘旋,很好看。
那时我绝对不会想到事情会发展成现在这样。

我还记得在国内的时候,小伙伴跟我开玩笑:“你要不要带一个韩国男生回来?”
我长笑三声:“莫想,别人hold不住我。”
确实hold不住。

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欢迎仪式上,穿着熨烫得笔挺的英伦格子衫和灰色毛线马甲,外面套着宝石蓝的毛呢大衣,透过薄薄的眼镜片向上看人。
他的眼睛是狭长的单眼皮,睡得不醒的时候会有一点点肿,好像小孩子。韩国人好像总是比大部分东亚人白一点,那天晚宴上的灯光照在他脸上,是一种柔软的奶黄色,我突然就很想去碰一下他的脸。
有一个小乌龙,在介绍册上他的性别是“女”,以至于在长达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我都在揣测他到底是不是女的……后来我问别的女生,她们咯咯笑着,用韩式英语说“boy,really boy.”
嗯,如假包换,货真价实的汉子。

第一天分开的时候是晚上,十点多的时候非常冷。我们从炸鸡店里出来,屋子里面是熏黄的光,还有炸鸡的味道。他把热腾腾的炸鸡袋子和一大包果汁软糖塞过来,低着头看我,说“good night”。
我那时在想什么?
朝鲜半岛的冬风呼啸而过,似有缱绻绮思寓居于内。

寄宿家庭对我非常非常好,给我租了一个湖畔小屋,推开院子的门就能看到霜打的山脊和河水。他进门的时候我在喝年糕汤,一股冷气汹涌进来,我下意识地对旁边的韩国妹子(*瑾朱)呻吟了一句:“It's cold.”
然后我听到有人说:“So I'm sorry.”
他穿着蓝色的羽绒服。他很瘦,穿着黑色的针织毛衣坐在垫子上,好像一个很宽的衣架子。我低头吸年糕汤,不敢看他,到最后才鼓起勇气告诉他他家给我的炸鸡很好吃。
我偏过头跟瑾朱说话的时候,看到他垂下来的眉眼,睫毛很密,颤起来让人很想要去碰一碰。我的勺子突然掉在了碗里,我的心好像被他的睫毛触到了一样。
我跟瑾朱咬耳朵:“He is reslly handsome.”
瑾朱一边给我包紫菜,一边说:“He is popular in the school.”
Popular…我突然想轻轻叹一口气。我扭过头去看他,他靠在落地窗上看手机,他身后是冬天流动的云雾和连绵的山脉。他的手生的特别好看,好像竹节一样。
瑾朱推了一下发呆的,说:“Eating!”
然后他抬起眼来冲我笑。

晚上BBQ,我们进屋去聊天。韩国家里都有地暖,上面铺了层垫子,超级暖和。我和他坐在一起,身边是邻居家的两个小女儿。小女生超级活泼,在沙发上滚来滚去。我看到他对着小姑娘笑,眼镜片后面狭长的眼睛弯起来,几乎是藏不住的笑意。
我忍不住去碰了一下他的手肘,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一下。他的唇很薄,所以一笑就好明显。
“She is really cute.”我指着那小女生说。
“Yeah——”他偏着头笑了一下,笑的眼角都弯起来,“like you.”
我吸了一口气。黄茸茸的灯光落下来,我坐在他身边,小女生腻在他身边,同他要烤红薯吃。他低着头给小女孩抽纸巾,顺便摸了摸小女孩的头。
我从未体会过这样一种奇妙的氛围,我的父母只给予我不断向上的助力和止于世情的亲情,我从没有感受过这样真挚的氛围——爱开玩笑的邻居,叽叽喳喳的小女生,大笑的家人,院子里的烤肉和温暖的地板。
我突然生出了一种错觉,我一直都是生活在这里的,他们是我的家人。我没有遥不可及的未来,我有的是可触碰的爱情。
在我看到他搂着小女孩,在镜片后弯起眼睛笑的时候,坐在垫子上轻声细语,像任何一个负责的丈夫时,我真的是这样迫切的想去喜欢他。
他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男生。喜欢文科,喜欢social,一本正经地想要跟我讨论严肃的时事话题。在看到街边的酒鬼的时候还会一脸不爽地说:“I hate drunk.”
我想了很久该怎么形容他,最后我觉得,他是春光影里飘飞的海棠,清空云里下坠的纸鹤。他像是一个有趣的梦,代表了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,一种我不可触及的踏实和安然。

我现在坐在去首尔的车上。昨晚我刚刚和他告别,他抱了我很多次,但是我最后还是没有忍住,趴在他肩膀上哭了。
他好瘦,肩胛骨都是细长的,过几年服兵役的时候会不会很辛苦?

瑾朱在昨天吃晚饭的时候,问我:“你是不是喜欢他。”
我想了很久,最后我看到在餐厅的那边,他低着头往嘴里塞一片橙子。还是初见的样子:细细碎碎的刘海,藏在镜片后的温柔细长的眼睛,还有薄薄的唇,生气的时候会鼓起来的腮帮子,笑的时候会抿起嘴角。
我回答:“Maybe…just a little.”

外面在下雨,这么几天来的第一场雨。我在车的最后一排,我在想他。分别后他给我发了一条信息——“You are my special friend.”
昨天我给了他一封信,用英文写的,我说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外国男生,我说他很聪明很厉害,我说我会想他的。
很普通啊。因为不能更多了。
我在信封上写了首诗——《送渤海王子归本国》。我告诉了他这首诗的意思,他很开心。他不会知道吧,那首诗下面,我还写了另一首诗。



是《越人歌》。

今日何日兮,得与王子同舟。

……

遇到你,我好开心。





山有木兮木有枝,心悦君兮知不知?

……


珍重啊,你。



 写于2015年12月23日 赴首尔途中
 







Ps:非常抱歉最近因为各种私人原因没有更新,等我回国我会努力写作的。感谢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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